365体育在线导航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信息、宣传、统计、信访、财务、行政、保卫、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监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联系特约审计员。 联系电话:0371—23866873、23868167
值班电话:0371—23867673 二、法制科 工作职责:参与起草全市审计萁财政经济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督查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 联系电话:0371—23868150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拟订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县(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含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财政审计业务。负责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市属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活动的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金融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371—23866731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审计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含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371—23851657 五、经贸审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审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局等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级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经贸审计业务。负责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联系电话:0371—23855531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审计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区)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制定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协调监督市级重大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开展;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371—23867753 七、社会保障审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审计市民政局等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371—23851870 八、投资审计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审计市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市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中央和省属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或本单位投资的建设项目的预算和决算审计;负责审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投资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371—23867019 九、外资运用审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371—23868377 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研究拟定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负责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71—23867579 十一、人事教育科(挂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组织和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县(区)审计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371—23868275 十二、监察室 工作职责: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汴办〔2008〕26号)和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完成本系统相关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71—2386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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